2月20日,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尽快恢复生活服务业经营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为推动各类生活服务业尽快恢复营业,保障市民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商铺、日用百货、宾馆住宿、餐饮配送、理发、维修、家*、洗涤、广告印刷、房屋中介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经营单位尽快恢复营业。鼓励餐饮店提供外带外送服务。快递投递外卖等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鼓励各类居家劳动力返岗营业。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人流、物流和供应链,为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任何部门和单位除要求经营业户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外,不得提高标准或另设门槛,干预业户恢复营业。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业户落实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
三、经营业户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暂停缴纳2月2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为贯彻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决策部署,自即日起,本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暂停年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缴费凭单打印及收费业务。同时,暂停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2月份已收取的企业社保费将按照省统一部署妥善处理。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不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退休人员未及时办理资格认证的,养老金发放也不受影响。
3出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有要求
2月20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各电商平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青医保办发〔〕1号)的有关要求,对网上购药人员严格审查把关,无论线下或线上销售,购药人员必须通过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