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下月起,青岛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共享全市改革发展成果,市政府决定自年10月1日起,提高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具体这样调整↓↓↓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为每人每月元。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能够切实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有效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这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也是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的第18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3次调整。
截至年8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万户、8.9万人,保障特困人员户、人。
此外,自年起,
山东对这些津贴标准做出调整计划9月底前发放到位!
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