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攻坚战以来,各企业特别是各中小企业也因推迟开工等原因面临着巨大困难和压力。即墨区医保局采取三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坚强保障。
阶段性降低医保费率,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年3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执行期限至年12月31日,自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
医保费用缓缴,职工继续享受待遇
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实施缓缴。
申请缓缴的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的划型标准,且自年2月疫情爆发以来确实生产经营困难。具体生产经营状况通过核查财务报表、工资发放等情况予以确认。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可优先申请缓缴。
困难中小企业首次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首次缓缴期满后企业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可在期满前再次申请缓缴,累计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医疗和生育各项统筹待遇不受影响。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缓缴,个人账户暂不计入,待单位足额补缴后给予补计个人账户。
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未能按时足额补缴的,对参保不诚信企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依法予以追偿。
缓缴申请“全程网版”,助力防疫安全
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