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
即墨区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现已正式开启,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潮海街道城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填报资料。
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满足户籍、收入、财产、住房等相关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为城镇居民(非农业),并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5.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家庭,核算住房面积时按用地面积加第二层及以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二)符合以上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照程序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条件。人均月收入低于元(含)且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2.补贴标准。人均月收入低于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0元;人均月收入高于元低于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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