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栾云海
17岁的李某很“努力”,老家在即墨,却元旦无休、有家不回,躲在城阳的一处出租房里“加班加点”。年1月1日,李某被城阳民警依法传唤回公安机关,经查,因涉嫌帮信罪,李某目前已被城阳警方依法刑拘。
据了解,年八九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两人在一起交流游戏心得的过程中愈发熟络,随后网友提出借用他手机卡的请求,并答应会给他好处费。由于当时李某辍学无业,于是就毫无防备答应了,之后李某用自己的名字帮办了多张电话卡换钱,李某也上网查询过,知道可能涉嫌违法,却割舍不下如此轻快的“职业”。随后李某不仅没有悔改,还变本加厉,跑到城阳租了暂住房,动员联系起网友、同学、朋友一起,办卡、卖卡、转钱,李某就这样成了赚差价的中间商,出租房也成了中转的窝点。城阳警方反诈中心通过涉诈电话逆查发现线索,经研判工作,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经查,短短两三个月时间,李某支付宝的交易流水有几万元之多,出租房每日快递也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殊不知他的所作所为将会使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李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警方提醒:作为《刑法》第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