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于年1月17日印发的《关于启动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店)发热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文件相关要求,但凡发热、购买使用退热、咳嗽药品人员需要进行登记。
自即日起,凡是来我院且符合上述情形者,均需扫码登记!
谢谢大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