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鲁网以《青岛邮储银行三支行成法院被执行人,一支行被执行标的超万》为题,报道了中国邮*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下称青岛邮储银行)下辖三家支行被列入法院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引发各界广泛
青岛银保监局作出上述行*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年3月7日。
据上述行*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内容除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中青岛邮储银行外,还列明了该行法定代表人李楠,也就是该行行长。记者了解到,李楠自年12月14日获批任职青岛邮储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记者粗略统计发现,李楠被核准青岛邮储银行行长任职资格后,该行已收到5张罚单。
资料显示,除了上述两张罚单,年1月19日,原青岛银监局公示的10张行*处罚决定书中的3张开给了青岛邮储银行及其下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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